各分工会:
为了切实做好帮扶工作,更加全面、真实、及时地掌握困难教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,把学校的关怀及时送给困难教职工,把有限的经费用在需要关心和帮助的教职工身上,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和《浙江科技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及慰问暂行办法》(浙科院工〔2015〕12号)精神,现将做好2019年教职工困难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困难补助和慰问对象
1.教职工本人患重病,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;
2.教职工家庭遭受重大意外,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;
3.其他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教职工。
二、困难补助和慰问的申请条件
1.学校在职工会会员(含非编);
2.爱岗敬业,努力做好本职工作;
3.本年度无违纪违法行为;
4.连续三年因同一理由申请补助的,不再列入补助范围。
三、困难补助的申请上报要求
1.申请困难补助和慰问的教职工须由本人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浙江科技学院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》(见附件1)。
2.各分工会按照通知要求,做好《申请表》审核、《汇总表》(见附件2)填写盖章,于2019年12月5日前将《申请表》、《汇总表》交校工会,并将电子表发zustgh@163.com。
附件1:《浙江科技学院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》
附件2:《浙江科技学院困难职工家庭申报汇总表》
浙江科技学院工会
2019年11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