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,保障宿舍资源合理利用,依据《浙江科技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浙科大后〔2024〕1号)相关规定,现将2026-2027学年集中办理学生退宿手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适用范围
因退学、休学、外住、转学、入伍、出国等个人原因离校的退宿学生。
二、办理时间
即日起至7月7日16:30截止。
办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8:00-16:30。
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全部手续,逾期不再受理。
三、办理流程
本科生、研究生(线上办理)
1.申请
学生本人通过钉钉提交退宿申请。
路径:钉钉 → 工作台 → OA审批 → 公共业务 → 学生事务一站式服务 → “本科生退宿申请”或“研究生退宿申请”。
操作:学生本人申请,确认退宿后,须搬离个人物品、清空床位、归还钥匙(非电子门锁楼栋),并通过钉钉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。

2.学院审批
本科生:线上申请自动转至所在学院辅导员审批,各学院辅导员在线核实学生退宿事由,完成审核。
研究生:线上申请自动转至所在学院导师及研究生辅导员审批,各学院相关老师在线核实学生退宿事由,完成审核。
审批通过后,由相关部门统一备案。
3.公寓服务部办理
对应楼栋生活老师负责现场查房、物品清点及门锁注销;公寓办公室完成审核、电子备案,并同步注销公寓大门门禁。
4.物品搬离
退宿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3天内,学生需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宿舍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遗留物品处理:办理完退宿手续3天后,学生遗留在宿舍的物品视作废弃物,后勤公寓部门有权予以清理,如造成损失,由学生自行承担。
2.违规留宿处理:未在规定期限内搬离的,视为违规留宿,后勤公寓部门有权强制将其搬出,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。
3.住宿费:未办理过退宿手续的学生,住宿费照常收取。
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,逾期将不再办理。如有疑问,可咨询后勤公寓部门(联系电话:0571-85070932)。
特此通知。
后勤服务中心
2025年6月26日